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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把握机遇、广交朋友、共同发展,云南省丽江地委、行署一九九七年十一 月发布了《丽江 地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、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若干规定》,通过扩大对外开放,真诚合作,先后有来 自日本、泰国、美国、香港、昆明等国家和地区的数十 字投资者落户丽江,迎来了丽江投资前所未有的热潮, 极大地促进了丽江社会、经济的发展。世纪之交,丽江 面临着新的机遇和逃战,为此,我们在继续执行《云南 省外商投资管理条例》的前提下,根据新的发展需求, 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,给予更优惠的条件,扩大对外开 放和招商引资,加强经济技术合作。我们愿一如既往地与国内外客商携手发展, 共创美好明天。 |